無譯釋《思高聖經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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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2日,為《聖詠集》除蟲。





厄斯德拉下
 
厄斯德拉下 第七章
委任城防守衛
7:1當城垣修好之後,我安了門扇,遂委派了守門者、歌詠者和肋未人。
7:2以後,我委派了我的兄哈納尼,和堡壘長哈納尼雅,管理耶路撒冷,因為哈納尼雅是一個可信賴、敬畏天主出眾的人。
7:3我命他們說:「耶路撒冷的門,不到太陽發暖不准開;太陽還未落時,就要關門上閂!守衛當由耶路撒冷的居民中指派,各按自己的班次,各在自己的屋前守衛。」
計劃移民京師
7:4那時城市寬闊廣大,但城中居民稀少,房舍還沒有建築。
7:5我的天主使我立意,召集有權勢的人、官長和民眾,要他們來登記。我發現了一冊初次由充軍歸來的人的族譜,上面有這樣的記載:
初次歸國人數名單
7:6以下是由被擄充軍返回本省的子民的人中,即當初被巴比倫王拿步高,擄往巴比倫去的人中,回了耶路撒冷和猶大,各本城的人。
7:7他們是同則魯巴貝耳、耶叔亞、乃赫米雅、色辣雅、辣阿米雅、納哈瑪尼、摩爾德開、彼耳商、米斯帕勒特、彼革外、勒洪和巴阿納,一起回來的。
平民數字
7:7b以色列民男子的數目如下:
7:8帕洛士的子孫,二千一百七十二名;
7:9舍法提雅的子孫,三百七十二名;
7:10阿辣黑的子孫,六百五十二名;
7:11帕哈特摩阿布的子孫,即耶叔亞和約阿布的子孫,二千八百一十八名;
7:12厄藍的子孫,一千二百五十四名;
7:13匝突的子孫,八百四十五名;
7:14匝開的子孫,七百六十名;
7:15彼奴依的子孫,六百四十八名;
7:16貝拜的子孫,六百二十八名;
7:17阿次加得的子孫,二千三百二十二名;
7:18阿多尼干的子孫,六百六十七名;
7:19彼革外的子孫,二千零六十七名;
7:20阿丁的子孫,六百五十五名;
7:21阿特爾的子孫,即希則克雅的子孫,九十八名;
7:22哈雄的子孫,三百二十八名;
7:23貝宰的子孫,三百二十四名;
7:24哈黎夫的子孫,一百一十二名;
7:25基貝紅的子孫,九十五名;
7:26白冷人和納托法人,共一百八十八名;
7:27阿納托特人,一百二十八名;
7:28貝特阿次瑪委特人,四十二名;
7:29克黎雅特耶阿陵人、革非辣人和貝厄洛特人,共七百四十三名;
7:30辣瑪人和革巴人,共六百二十一名;
7:31米革瑪斯人,一百二十二名;
7:32貝特耳和哈依人,共一百二十三名;
7:33乃波人,五十二名;
7:34另一厄藍的子孫,一千二百五十四名;
7:35哈陵的子孫,三百二十名;
7:36耶里哥人,三百四十五名;
7:37羅得人、哈狄得人和敖諾人,共七百二十一名;
7:38色納阿人,三千九百三十名。
司祭人數
7:39司祭有耶達雅的子孫,即耶叔亞的家族,九百七十三名;
7:40依默爾的子孫,一千零五十二名;
7:41帕市胡爾的子孫,一千二百四十七名;
7:42哈陵的子孫,一千零一十七名。
肋未人數
7:43肋未人:曷達委雅的後裔,耶叔亞和卡德米耳的子孫,七十四名。
7:44歌詠者:阿撒夫的子孫,一百四十八名;
7:45門丁有沙隆的子孫,阿特爾的子孫,塔耳孟的子孫,阿谷布的子孫,哈提達的子孫,芍拜的子孫,共一百三十八名。
獻身者
7:46獻身者:有漆哈的子孫,哈穌法的子孫,塔巴敖特的子孫,
7:47刻洛斯的子孫,息阿的子孫,帕冬的子孫,
7:48肋巴納的子孫,哈加巴的子孫,沙耳麥的子孫,
7:49哈南的子孫,基德耳的子孫,加哈爾的子孫,
7:50勒阿雅的子孫,勒斤的子孫,乃科達的子孫,
7:51加倉的子孫,烏匝的子孫,帕色亞的子孫,
7:52貝賽的子孫,默烏寧的子孫,乃非心的子孫,
7:53巴刻步克的子孫,哈谷法的子孫,哈爾胡爾的子孫,
7:54巴茲里特的子孫,默希達的子孫,哈爾沙的子孫,
7:55巴爾科斯的子孫,息色辣的子孫,塔瑪赫的子孫,
7:56乃漆亞的子孫和哈提法的子孫。
撒羅滿的僕役
7:57撒羅滿的僕役的子孫:有索泰的子孫,索費勒特的子孫,培黎達的子孫,
7:58雅阿拉的子孫,達爾孔的子孫,基德耳的子孫,
7:59舍法提雅的子孫,哈提耳的子孫,頗革勒特責巴因的子孫和阿孟的子孫。
7:60所有獻身者和撒羅滿的僕役的子孫,共計三百九十二名。
家世不明者
7:61以下這些人,是由特耳默拉、特耳哈爾沙、革魯布、阿丹和依默爾上來,而不能說出自己的家族和族系,是否出自以色列的:
7:62德拉雅的子孫,托彼雅的子孫,和乃科達的子孫,共計六百四十二人。
7:63司祭中:有哈巴雅的子孫,哈科茲的子孫和巴爾齊來的子孫。──巴爾齊來娶了基肋阿得人巴爾齊來的女兒為妻,也取了他的名字。
7:64他們查考登記的族譜,卻沒有找到自己的名字,所以他們由司祭中被革除了。
7:65省長指令他們,不准他們享用至聖之物,直到有位大司祭,帶著烏陵和突明來解決。
總數
7:66全會眾共計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人,
7:67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人在外;還有歌詠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。
7:68此外,還有駱駝四百三十五匹,驢六千七百二十匹。
獻儀
7:69有些族長捐獻了建築費。省長獻了一千金「達理克」,盤子五十個,司祭長衣五百三十件,作為基金。
7:70另一些族長納了二萬金「達理克」,二千二百銀「米乃」,作為建築的基金。
7:71其餘民眾捐獻的,共計二萬金「達理克」,二千銀「米乃」,司祭長衣六十七件。
7:72司祭、肋未人、門丁、歌詠者、獻身者和全以色列,各住在本城內。
宣讀法律書
7:72b到了七月,當時以色列子民還各在本城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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