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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訓篇 第十章 | 10:1 | 聰明的長官,必教導自己的百姓;賢明者的施政,必然有條理。 |
10:2 | 人民的首領怎樣,他的屬下也怎樣;市長如何,所有市民也如何。 |
10:3 | 品行不良的君王,必使人民喪亡;因首領的明智,市民必然增多。 |
10:4 | 統治大地的權柄,是在上主手裏,萬邦的一切不義,是可咒罵的,到了指定的時刻,天主必給大地興起一位有才的人君。 |
10:5 | 民眾的福利,是在上主手裏,他必將自己的尊榮賜給立法者。 |
可惡的驕傲 |
10:6 | 不要因任何非理之事懷恨於人,也不要作出任何強橫的事。 |
10:7 | 驕傲在上主及人前是可憎恨的,不義為上主及人是可厭惡的。 |
10:8 | 因着不義、驕橫和貪財,以及各種欺詐,統治權由這一民族,轉移到另一民族。 |
10:9 | 沒有什麼比貪財的人,更可憎惡;塵埃灰土的人,有什麼可驕傲的? |
10:10 | 沒有什麼比愛錢更邪惡的,因為這樣的人,出賣自己的性命,他雖然還活着,他的五臟郤已逐漸腐爛。 |
10:11 | 一切政權的壽命,都是短促的。 |
10:12 | 長久的疾病,令醫生生厭。今日是君王,明日即死去,就如醫生治療小病一樣的快速。 |
10:13 | 人死之後,要得到的產業,是蛇、蛆、蟲。 |
10:14 | 驕傲的開端,始於人背離上主, |
10:15 | 始於人心遠離自己的創造者,因為驕傲是一切罪惡的起源;固執於驕傲的人,散佈可憎惡的事.有如雨點;最後必使他喪亡。 |
10:16 | 為此,上主降下奇災異禍,把他們完全消滅。 |
10:17 | 上主推翻傲慢君主的寶座,使謙遜的人坐上他們的寶座。 |
10:18 | 上主拔除傲慢民族的根苗,在他們的地方,卻培植謙虛的人。 |
10:19 | 上主推翻了異民的國家,將它們毀滅,直到地基; |
10:20 | 將他們由本國逐出,盡行消滅,並將他們的紀念,從世上除去。 |
10:21 | 天主消滅傲慢人的紀念;心地謙遜人的紀念,反被保留。 |
10:22 | 為人,不應生驕傲;婦女所生的,也不應發憤怒。 |
敬畏天主是智慧人的真光榮 |
10:23 | 甚麼種族是可尊敬的?是人類的種族;甚麼種族是可尊敬的?是敬畏上主的人們;甚麼種族是可輕視的?是人類的種族;甚麼種族是可輕視的?是違犯誡命的人們。 |
10:24 | 在兄弟們中,自己的領袖是可敬重的;敬畏上主的人們,在天主眼中,也是如此。 |
10:25 | 富貴人、有名譽的人和貧窮人的光榮,就是在乎敬畏上主。 |
10:26 | 不可藐視有智慧的窮人,也不可稱讚富有的罪人。 |
10:27 | 偉人、判官、權貴,都應受敬重;但是他們之中,沒有比敬畏上主的人更偉大。 |
應愛自己的靈魂 |
10:28 | 自由的人服事明智的奴僕,明智而有紀律的人,雖受責備,仍不出怨言;不知敬畏天主的人,決不會受人敬重。 |
10:29 | 工作時,不要投機取巧;貧窮時,不要誇張。 |
10:30 | 勞而致富的人,勝於自大,而無以果腹的人。 |
10:31 | 我兒,你要端莊,自重自愛,對自己應保持相稱的尊重。 |
10:32 | 犯罪加害自己的人,誰能當他是義人?侮辱自己的人,誰又能尊重他? |
10:33 | 貧苦人受人敬重,是因他的智慧,和敬畏天主之心;富貴人受人敬重,是因他的財富。 |
10:34 | 在窮苦中受尊敬的人,富有時,豈不更受尊敬?在富有時,還受輕視,在貧窮時,更將如何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