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肋未紀 第十六章 | 贖罪節的禮儀 |
16:1 | 亞郎的兩個兒子,因擅自走近上主面前而遭受死亡;他們死後,上主訓示梅瑟, |
16:2 | 對他這樣說:「你告訴你的哥哥亞郎,不可隨時進入帳幔後的聖所,到約櫃上的贖罪蓋前去,免得在我乘雲顯現在贖罪蓋上時,遭受死亡。 |
16:3 | 亞郎應這樣進入聖所:帶上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作全燔祭; |
16:4 | 應穿上亞麻聖長衣,身着亞麻短褲,束上亞麻腰帶,戴上亞麻頭巾;這些都是聖衣,他用水洗身後才能穿上。 |
16:5 | 此外,還應由以色列子民會眾,取兩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作全燔祭。 |
16:6 | 亞郎先要奉獻為自己作贖罪祭的公牛犢,替自己和家人贖罪; |
16:7 | 以後牽那兩隻公山羊來,放在會幕門口上主面前, |
16:8 | 為這兩隻公山羊抽籤:一籤為上主,一籤為「阿匝則耳」。 |
16:9 | 亞郎將那為上主抽到的公山羊,獻作贖罪祭; |
16:10 | 至於那為「阿匝則耳」抽到的公山羊,應讓牠活着,立在上主面前,用牠行贖罪禮,放入曠野,歸於「阿匝則耳」。 |
16:11 | 於是亞郎先奉獻為自己作贖罪祭的公牛犢,替自己和家人贖罪,宰殺為自己作贖罪祭的公牛犢; |
16:12 | 隨後由上主面前的祭壇上,拿下盛滿紅炭的火盤,再拿一滿捧細乳香,帶進帳幔內, |
16:13 | 在上主面前將乳香放在火上,使乳香的煙遮住約櫃上的贖罪蓋,免得遭受死亡。 |
16:14 | 以後,取些牛血,用手指灑在贖罪蓋東面;又用手指在贖罪蓋前,灑血七次。 |
16:15 | 此後,宰殺了為人民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將羊血帶進帳幔內,照灑牛血的方式,將羊血灑在贖罪蓋上和贖罪蓋的前面, |
16:16 | 為以色列子民的不潔,和他們犯的種種罪過,給聖所取潔;給存留在他們中,為他們不潔玷污的會幕,也舉行同樣的禮儀。 |
16:17 | 當他走進聖所行贖罪禮時,直到他出來,任何人不許在會幕內。幾時他為自己,為家人,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完畢, |
16:18 | 就出來,回到上主面前的祭壇前,為祭壇行取潔禮;取些牛血和羊血,抹在祭壇四周的角上; |
16:19 | 再用手指向祭壇灑血七次:這樣使祭壇免於以色列子民的不潔,而獲潔淨和祝聖。 |
16:20 | 為聖所、會幕及祭壇行完取潔禮後,便將那隻活公山羊牽來, |
16:21 | 亞郎將雙手按在牠的頭上,明認以色列子民的一切罪惡,和所犯的種種過犯和罪過,全放在這公山羊頭上;然後命派定的人將牠送到曠野。 |
16:22 | 這羊負着他們的種種罪惡到了荒野地方,那人應在曠野裏釋放這隻羊。 |
16:23 | 然後亞郎進入會幕,脫下他進入聖所時穿的亞麻衣服,放在那裏, |
16:24 | 在聖地方用水洗身,再穿上自己的衣服,出來奉獻自己的全燔祭和人民的全燔祭,為自己和人民行贖罪禮。 |
16:25 | 贖罪祭犧牲的脂肪,應放在祭壇上焚燒。 |
16:26 | 那送公山羊給「阿匝則耳」的,應先洗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身,然後方可進入營幕。 |
16:27 | 作贖罪祭的公牛犢和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牠們的血既帶到聖所內贖罪,皮、肉及糞,都應運到營外,用火燒了。 |
16:28 | 那燒的人,應先洗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身,然後方可進入營幕。 |
16:29 | 這為你們是一條永久的法令:七月初十,你們應先克己苦身,不論是本地人,或僑居在你們中間的外方人,任何勞工都不許做, |
16:30 | 因為在這一天,你們應為自己贖罪,使自己潔淨,應除去自己的種種過犯,在上主面前再成為潔淨的。 |
16:31 | 這是你們全休息的安息日,應克己苦身:這是永久的法令。 |
16:32 | 那位受傅,被委任繼承他父親執行司祭職務的大司祭,應舉行贖罪禮。他應穿上亞麻聖衣, |
16:33 | 為至聖所,為會幕和祭壇行取潔禮,為眾司祭和全會眾人民行贖罪禮。 |
16:34 | 每年一次,應為以色列子民,為他們的種種罪過行贖罪禮:這為你們是永久的法令。」人就依照上主吩咐梅瑟的做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