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肋未紀 第二十五章 | 安息年 |
25:1 | 上主在西乃山訓示梅瑟說: |
25:2 | 「你告訴以色列子民說:幾時你們進入了我要賜給你們的地方,這地方將為上主守安息。 |
25:3 | 六年之內,你可播種田地;六年之內,你可修剪葡萄園,收穫其中的出產。 |
25:4 | 但到第七年,地應完全休息,是上主的安息年。你不可播種田地,也不可剪修葡萄園; |
25:5 | 連你收穫後而自然生出的,你也不可收割;葡萄樹未加修剪而結的葡萄,你也不可採摘;是地完全休息的一年。 |
25:6 | 地在休息期而自然生出的,可供給你們吃:即供給你、你的僕婢、傭工和與你同住的客人吃。 |
25:7 | 地自然生的,也可供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中的走獸吃。 |
喜年 |
25:8 | 你應計算七個安息年,即七乘七年;七個安息年的時期,正是四十九年。 |
25:9 | 這年七月初十,你應吹號角,即在贖罪節日,你們應在全國內吹起號角, |
25:10 | 祝聖第五十年,向全國居民宣布自由;為你們是一喜年,人各歸其祖業,人各返其家庭。 |
25:11 | 第五十年為你們是一喜年,不可播種;自然生出的,不可收穫;葡萄樹未加修剪而結的葡萄,不可採摘, |
25:12 | 因為這是喜年,為你們應是聖年;你們只可吃田地自然生的。 |
25:13 | 在這喜年內,人各歸其祖業。 |
25:14 | 為此,如你賣給你的同胞產業,或由你的同胞購買,你們不可彼此欺壓; |
25:15 | 你應照上次喜年後的年數由你同胞購買,他應照收穫的年數賣給你。 |
25:16 | 年數越多,你越應多付買價;年數越少,越應少付買價,因為他賣給你的是物產的數目。 |
25:17 | 為此,你們不可彼此欺壓,但應敬畏你的天主,因為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。 |
25:18 | 你們應遵行我的法令,遵守我的規定,一一依照執行,好叫你們平安地住在這地上, |
25:19 | 地必供給出產,使你們吃飽,平安住在地上。 |
25:20 | 若你們追問說:到第七年,我們若不能播種,又不能收集我們的出產,我們吃什麼? |
25:21 | 在第六年上,我必決定祝福你們,叫地有三年的出產; |
25:22 | 你們在第八年上播種時,還吃陳糧;直到第九年,直到收割新糧時,還有陳糧吃。 |
土地贖回法 |
25:23 | 土地不可出賣而無收回權,因為地是我的,你們為我只是旅客或住客。 |
25:24 | 對你們所佔的各地,應承認地有贖回權。 |
25:25 | 如果你的兄弟貧窮,賣了一分家產,他的至親可來作代贖人,贖回他兄弟所賣的家產。 |
25:26 | 人若沒有代贖人,幾時自己富足了,有了足夠的贖價, |
25:27 | 當計算賣出後的年數,將差額還給買主,收回自己的家產。 |
25:28 | 如果他無法獲得足夠的贖價,他所賣的,應存於買主之手直到喜年;到了喜年,地應退還,賣主收回自己的家產。 |
房屋贖回法 |
25:29 | 若人賣了一所在城牆內的住宅,自賣出後,一年內,他有贖回的權利;他贖回的權利為期一年。 |
25:30 | 如果滿了一年,他沒有贖回,在城牆內的房屋應歸買主與其後代,再無收回權;即使到了喜年,亦不應退還。 |
25:31 | 但房屋在沒有圍牆的村莊內,應算是田產,有贖回的權利;到了喜年應該退還。 |
25:32 | 至於肋未人得為產業的城市中的房屋,肋未人永享有贖回權。 |
25:33 | 如一肋未人在他得為產業的城市出賣的房屋,沒有贖回,在喜年仍可收回,因為肋未城中的房屋,是他們在以色列子民中所得的不動產。 |
25:34 | 但是,他們城外四郊之地,不可變賣,因為是永屬他們的產業。 |
對同胞不可取利 |
25:35 | 如果你的兄弟貧窮,無力向你還債,你應像待外方人或旅客一樣扶持他,叫他能與你一起生活。 |
25:36 | 不應向他索取利息或重利,但應敬畏你的天主,讓他與你一起生活,如你的兄弟。 |
25:37 | 借給他銀錢,不可取利息;借給他糧食,不可索重利。 |
25:38 | 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,我領你們離開埃及地,將客納罕地賜給你們,是為做你們的天主。 |
以色列人為奴的法律 |
25:39 | 若你身傍的兄弟窮了,賣身給你,你不可迫他勞作如同奴隸一樣; |
25:40 | 他在你身旁,應像傭工或外僑,給你工作直到喜年。 |
25:41 | 那時,他和他的子女應離開你,回本家,復歸其祖業; |
25:42 |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役,是我由埃及地領出來的;他們不能賣身,如同出賣奴隸。 |
25:43 | 你不可虐待他,但應敬畏你的天主。 |
25:44 | 你需要的奴婢,應來自你們四周的民族,由他們中可購買奴婢。 |
25:45 | 此外,可從同你們住在一起的外方人中,或從他們在你們境內所生的後代子孫中,購買奴婢。這些奴婢可成為你們的產業, |
25:46 | 可將他們留給你們的後代子孫,當作永久的產業,使他們勞作。至於你們的兄弟以色列子民,彼此既是兄弟,不可嚴加虐待。 |
25:47 | 若外方人,或寄居在你處的人成了富翁,你的兄弟反而窮了,欠他的債,而賣身給寄居在你處的外方人,或外方人家中的後代; |
25:48 | 賣身以後,仍享有贖回的權利;他的任何一個兄弟可以贖他; |
25:49 | 他的叔伯,或他叔伯的兒子可以贖他;他家中的任何至親骨肉都可以贖他;如他自己致富,亦可自贖。 |
25:50 | 他應同購買自己的人,計算從賣身給他以後到喜年的年數;贖價應依照年數的多少,並按傭工每日的工價決定; |
25:51 | 如剩下的年數尚多,他應依照年數的多少,出一部分贖價來贖身。 |
25:52 | 如直到喜年剩下的年數不多,應這樣計算:依照年數的比例交付贖價。 |
25:53 | 買主對他應像每年雇的工人;他不可當着你虐待那人。 |
25:54 | 如果那人不能這樣贖身,到了喜年,他可與兒女自由離去。 |
25:55 | 因為以色列子民只對我是奴隸,他們是我的奴隸,是我領他們離開了埃及地:我,上主是你們的天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