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肋未紀 第四章 | 贖罪祭祭儀 |
4:1 | 上主訓示梅瑟說: |
4:2 | 「你告訴以色列子民說:若有人不慎,誤犯了上主的禁令,做了一件不許做的事: |
為大司祭贖罪 |
4:3 | 如果是一位受傅的司祭犯了罪,連累了人民,他為這罪,應獻給上主一頭無瑕的公牛犢,作贖罪祭。 |
4:4 | 將牛牽到會幕門口,到上主前,先按手在牛頭上,在上主前宰了。 |
4:5 | 然後受傅的司祭取些牛血,帶進會幕, |
4:6 | 將手指浸在牲血裏,在上主面前向聖所帳幔灑血七次; |
4:7 | 再將一些牲血,塗在會幕內上主面前的香壇四角上;其餘的牛血,都應倒在會幕門口全燔祭壇腳旁。 |
4:8 | 以後取出作贖罪祭的公牛犢所有的脂肪:即遮蓋內臟的脂肪,貼在內臟上所有的脂肪, |
4:9 | 右兩腎和兩腎上靠腰部的脂肪,以及同兩腎一起取出的肝葉, |
4:10 | 全照從和平祭犧牲的公牛內所取出的一樣;司祭應將這一切放在全燔祭壇上焚燒。 |
4:11 | 至於公牛犢的皮,所有的肉、頭、腿、內臟和糞, |
4:12 | 即整個公牛犢,應運到營外倒壇灰的清潔地方,放在木柴上用火焚燒:即在倒壇灰的地方將牠焚燒。 |
為全會眾贖罪 |
4:13 | 如果是全以色列會眾誤犯了過失,而會眾又沒有發覺做了上主誡命所不許做的事,因而有罪。 |
4:14 | 當他們一發覺自己所犯的罪,會眾就應獻一頭公牛犢作贖罪祭,牽到會幕前; |
4:15 | 會眾的長老在上主前,按手在牛頭上,在上主前宰了; |
4:16 | 然後受傅的司祭取些牛血帶進會幕, |
4:17 | 將手指浸在牲血裏,在上主面前向帳幔灑血七次。 |
4:18 | 再將一些牲血塗在會幕內上主面前的祭壇四角上;其餘的血,都應倒在會幕門口的全燔祭壇腳旁。 |
4:19 | 至於脂肪應完全取出,放在祭壇上焚燒。 |
4:20 | 處置這牛,應如處置贖罪祭的公牛犢一樣處置。司祭如此為他們贖了罪,他們方可獲得罪赦。 |
4:21 | 以後應將這公牛犢運到營外焚燒,如焚燒上述的公牛犢一樣:這是為會眾的贖罪祭。 |
為首長贖罪 |
4:22 | 如果是一位首長犯了罪,不慎做了上主他的天主的誡命所不許做的事,因而有罪。 |
4:23 | 當他一發覺自己犯了罪,就應奉獻一隻無瑕的公山羊作祭品, |
4:24 | 先按手在羊頭上,後在宰殺全燔祭犧牲的地方,在上主前將牠宰了:這是贖罪祭。 |
4:25 | 然後司祭用手指蘸些贖罪祭犧牲的血,塗在全燔祭壇四角上;其餘的血都倒在全燔祭壇的腳旁。 |
4:26 | 所有的脂肪,如同和平祭犧牲的脂肪一樣,都應放在祭壇上焚燒。司祭如此為他的罪行了贖罪禮,他方可獲得罪赦。 |
為平民贖罪 |
4:27 | 如果是一個平民不慎犯了罪,做了上主的誡命所不許做的事,因而有罪。 |
4:28 | 當他一發覺自己犯了罪,就應為自己所犯的罪,奉獻一隻無瑕的母山羊作祭品; |
4:29 | 先按手在贖罪祭犧牲的頭上,後在宰殺全燔祭犧牲的地方,將贖罪祭犧牲宰了。 |
4:30 | 然後司祭用手指蘸些牲血,塗在全燔祭壇四角上;其餘的血,都應倒在祭壇腳旁。 |
4:31 | 所有的脂肪像和平祭犧牲的脂肪一樣,都應取出;司祭應將這一切放在祭壇上焚燒,化為中悅上主的馨香。司祭如此為他贖了罪,他方可獲得罪赦。 |
4:32 | 如果是奉獻一隻小綿羊作贖罪祭犧牲,應獻一隻無瑕的母羊。 |
4:33 | 先按手在贖罪祭犧牲的頭上,後在宰殺全燔祭犧牲的地方宰了,作為贖罪祭。 |
4:34 | 司祭用手指蘸些贖罪祭犧牲的血,塗在全燔祭壇四角上;其餘的血,都應倒在祭壇腳旁。 |
4:35 | 所有的脂肪都應取出,有如由和平祭犧牲的小羊所取出的脂肪一樣。司祭應將這一切放在祭壇上,與獻給上主的火祭一同焚燒。司祭如此為他的罪行了贖罪禮,他方可獲得罪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