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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紀 第二十三章 | 23:1 | 人不可娶父親的妻子,也不可揭開父親的衣襟。 |
不得加入集會的人 |
23:2 | 凡外腎受傷或被閹割的人,不得進入上主的集會。 |
23:3 | 私生子不得進入上主的集會;他的後代即便到了第十代,也不得進入上主的集會。 |
23:4 | 阿孟人和摩阿布人不得進入上主的集會;他們的後代,即便到第十代,也永不得進入上主的集會; |
23:5 | 因為當你們出離埃及時,他們沒有帶食物和水,在路上前來迎接你們;又因他們從美索不達米亞的培托爾,雇了貝敖爾的兒子巴郎來咒罵你; |
23:6 | 但是上主你的天主不但不願聽從巴郎,上主你的天主反而將咒罵變為你的祝福,因為上主你的天主愛你。 |
23:7 | 你一生永遠不要為他們謀安寧和幸福。 |
23:8 | 你不可憎恨厄東人,因為他是你的兄弟;也不可憎恨埃及人,因為你曾在他們國內做過僑民。 |
23:9 | 他們所生的子孫到了第三代,即能進入上主的集會。 |
營內應有的聖潔 |
23:10 | 幾時你出征紮營,攻打你的仇敵,應避免一切惡事。 |
23:11 | 你中間如有人夜間夢遺,即成為不潔,應走出營外,不可進入營內; |
23:12 | 傍晚時,應用水洗澡,日落時,才能進營。 |
23:13 | 在營外應有廁所,你應去那裏便溺。 |
23:14 | 在你的武器中;應有一把鏟;當你在外便溺時,用它來掘坑,然後用以剷土掩蓋糞便。 |
23:15 | 因為上主你的天主在你營中往來,為救護你,將你的仇人交給你,所以你的營地應當聖潔,免得他在你那裏見到討厭的事,而離棄你。 |
仁心處世 |
23:16 | 凡由主人逃到你這裏來的奴僕,你不應將他交給他的主人; |
23:17 | 他應在你中間與你同住,住在他自己所選的地方,住在他喜歡的一座城內;你不可欺負他。 |
23:18 | 以色列婦女中不可有人當廟妓,以色列男人中亦不可有人作廟倡。 |
23:19 | 你不可將賣淫的酬金和賣狗的代價,帶到上主你天主的殿內,還任何誓願,因為這兩樣於上主你的天主都是可憎惡的。 |
23:20 | 借給你兄弟銀錢、食物,或任何能生利之物,你不可取利。 |
23:21 | 對外方人你可取利,對你兄弟卻不可取利,好使上主你的天主在你要去佔領的地上,祝福你進行的一切事業。 |
23:22 | 幾時你向上主你的天主許願,不要遲延還願,因為上主你的天主必向你追討,你就不免有罪了。 |
23:23 | 如果你不許願,你就沒有罪。 |
23:24 | 凡你口中說出來的,你應遵守;凡你親口說出向上主你的天主所許的願,你應執行。 |
23:25 | 幾時你進入你鄰人的葡萄園,你可隨意摘食葡萄,可以吃飽,但不可裝入你的器皿內。 |
23:26 | 幾時你進入你鄰人的麥田,可以伸手摘麥穗,但不可在你鄰人的麥田內動鐮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