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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所問 | 格林多前書 第七章 |
當怎樣度婚姻生活 |
7:1 | 到你們信上所寫的事,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。 |
7:2 | 可是,為了避免淫亂,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 |
7:3 | 丈夫對妻子該盡他應盡的義務,妻子對丈夫也是如此。 |
7:4 |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,而是丈夫有;同樣,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,而是妻子有。 |
7:5 | 你們切不要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專務祈禱;但事後仍要歸到一處,免得撒殫因你們不能節制,而誘惑你們。 |
7:6 | 我說這話,原是出於寬容,並不是出於命令。 |
7:7 | 我本來願意眾人都如同我一樣,可是,每人都有他各自得自天主的恩寵:有人這樣,有人那樣。 |
7:8 | 我對那些尚未結婚的人,特別對寡婦說:如果他們能止於現狀,像我一樣,為他們倒好。 |
7:9 | 但若他們節制不住,就讓他們婚嫁,因為與其慾火中燒,倒不如結婚為妙。 |
7:10 | 至於那些已經結婚的,我命令──其實不是我,而是主命令:妻子不可離開丈夫; |
7:11 | 若是離開了,就應該持身不嫁,或是仍與丈夫和好;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 |
信教前的婚姻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解除 |
7:12 | 對其餘的人,是我說,而不是主說:倘若某弟兄有不信主的妻子,妻子也同意與他同居,就不應該離棄她; |
7:13 | 倘若某婦人有不信主的丈夫,丈夫也同意與她同居,就不應該離棄丈夫, |
7:14 | 因為不信主的丈夫因妻子而成了聖潔的,不信主的妻子也因弟兄而成了聖潔的;不然,你們的兒女就是不潔的,其實他們卻是聖潔的。 |
7:15 | 但若不信主的一方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;在這種情形之下,兄弟或姊妹不必受拘束,天主召叫了我們原是為平安。 |
7:16 | 因為你這為妻子的,怎麼知道你能救丈夫呢?或者,你這為丈夫的,怎麼知道你能救妻子呢? |
信友應安於身份 |
7:17 | 此外,主怎樣分給了各人,天主怎樣召選了各人,各人就該怎樣生活下去:這原是我在各教會內所訓示的。 |
7:18 | 有人是受割損後蒙召的嗎?他就不該掩蓋割損的記號;有人是未受割損蒙召的嗎?他就不該受割損。 |
7:19 | 受割損算不得什麼,不受割損也算不得什麼,只該遵守天主的誡命。 |
7:20 | 各人在什麼身份上蒙召,就該安於這身份。 |
7:21 |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?你不要介意,而且即使你能成為自由人,你也寧要守住你原有的身份, |
7:22 | 因為作奴隸而在主內蒙召的,就是主所釋放的人;同樣,那有自由而蒙召的人,就是基督的奴隸。 |
7:23 | 你們是用高價買來的,切不要做人的奴隸。 |
7:24 | 弟兄們,各人在什麼身份上蒙召,就在天主前安於這身份罷! |
宗徒推薦童貞生活 |
7:25 | 論到童身的人,我沒有主的命令,只就我蒙主的仁慈,作為一個忠信的人,說出我的意見: |
7:26 | 為了現時的急難,依我看來,為人這樣倒好。 |
7:27 | 你有妻子的束縛嗎?不要尋求解脫;你沒有妻子的束縛嗎?不要尋求妻室。 |
7:28 | 但是你若娶妻,你並沒有犯罪;童女若出嫁,也沒有犯罪;不過這等人要遭受肉身上的痛苦,我卻願意你們免受這些痛苦。 |
7:29 | 弟兄們,我給你們說:時限是短促的,今後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一樣; |
7:30 | 哭泣的,要像不哭泣的;歡樂的,要像不歡樂的;購買的,要像一無所得的; |
7:31 | 享用這世界的,要像不享用的,因為這世界的局面正在逝去。 |
7:32 |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:沒有妻子的,所掛慮的是主的事,想怎樣悅樂主; |
7:33 | 娶了妻子的,所掛慮的是世俗的事,想怎樣悅樂妻子:這樣他的心就分散了。 |
7:34 | 沒有丈夫的婦女和童女,所掛慮的是主的事,一心使身心聖潔;至於已出嫁的,所掛慮的是世俗的事,想怎樣悅樂丈夫。 |
7:35 | 我說這話,是為你們的益處,並不是要設下圈套陷害你們,而只是為叫你們更齊全,得以不斷地專心事主。 |
7:36 | 若有人以為對自己的童女待的不合宜,怕她過了韶華年齡,而事又在必行,他就可以隨意辦理,讓她們成親,不算犯罪。 |
7:37 | 但是誰若心意堅定,沒有不得已的事,而又能隨自己的意願處置,這樣心裏決定了要保存自己的童女,的確作得好; |
7:38 | 所以,誰若叫自己的童女出嫁,作得好;誰若不叫她出嫁,作得更好。 |
寡婦的問題 |
7:39 | 丈夫活着的時候,妻子是被束縛的;但如果丈夫死了,她便自由了,可以隨意嫁人,只要是在主內的人。 |
7:40 | 可是,按我的意見,如果她仍能這樣守下去,她更為有福:我想我也有天主的聖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