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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林多後書 第十二章 | 對神視的誇耀 |
12:1 | 若必須誇耀──固然無益──我就來說說主的顯現和啟示。 |
12:2 | 我知道有一個在基督內的人,十四年前,被提到三層天上去──或在身內,我不知道,或在身外,我也不知道,惟天主知道── |
12:3 | 我知道這人──或在身內,或在身外,我不知道,天主知道── |
12:4 | 他被提到樂園裏去,聽到了不可言傳的話,是人不能說出的。 |
12:5 | 對這樣的人,我要誇耀;但為我自己,除了我的軟弱外,我沒有可誇耀的。 |
12:6 | 其實,即使我願意誇耀,我也不算是狂妄,因為我說的是實話;但是,我絕口不談,免得有人估計我,超過了他在我身上所見到的,或由我所聽到的。 |
對軟弱的誇耀 |
12:7 | 免得我因那高超的啟示而過於高舉自己,故此在身體上給了我一根剌,就是撒殫的使者來拳擊我,免得我過於高舉自己。 |
12:8 | 關於這事,我曾三次求主使它脫離我; |
12:9 | 但主對我說:「有我的恩寵為你夠了,因為我的德能在軟弱中纔全顯出來。」所以我甘心情願誇耀我的軟弱,好叫基督的德能常在我身上。 |
12:10 | 為此,我為基督的緣故,喜歡在軟弱中,在凌辱中,在艱難中,在迫害中,在困苦中,因為我幾時軟弱,正是我有能力的時候。 |
保祿的自誇是出於不得已 |
12:11 | 我成了狂妄的人,那是你們逼我的。本來我該受你們的褒揚,因為縱然我不算什麼,卻一點也不在那些超等的宗徒以下。 |
12:12 | 宗徒的記號,也在你們中間,以各種的堅忍,藉着徵兆、奇蹟和異能,真正實現了; |
12:13 | 其實,除了我本人沒有連累過你們這件事外,你們有什麼不及別的教會之處呢?關於這個委屈,你們寬恕我罷! |
12:14 | 看,這已是第三次我預備好,到你們那裏去,我還是不連累你們,因為我所求的不是你們的東西,而是你們自己;原來不是兒女應為父母積蓄,而是父母該為兒女積蓄。 |
12:15 | 至於我,我甘心情願為你們的靈魂付出一切,並將我自己也完全耗盡;難道我越多愛你們,就該少得你們的愛嗎? |
12:16 | 是啊!我沒有連累過你們,但我是出於狡猾,以詭詐榨取了你們。 |
12:17 | 在我所打發到你們那裏去的人中,難道我曾藉着其中的一位,佔過你們的便宜嗎? |
12:18 | 我曾請求了弟鐸,並打發了一位弟兄同去;難道弟鐸佔過你們的便宜嗎?我們行動來往,不是具有一樣的心神,一樣的步伐嗎? |
保祿申辯的目的 |
12:19 | 到如今你們以為我是向你們申辯罷!其實,我們是在基督內當着天主的面說話;這一切,親愛的,都是為了建樹你們, |
12:20 | 因為我怕我來到的時候,見你們不合於我所想望的,你們也見我不合於你們所想望的:就是怕有爭端、嫉妒、憤怒、分裂、譭謗、挑唆、自大、紛亂; |
12:21 | 又怕我到的時候,我的天主再使我在你們前受委屈,並為那許多從前犯了罪而不悔改他們所習行的不潔、淫亂和放蕩的人而慟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