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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復活節八日慶期星期一



《思高聖經》所用的單字
「償」在《新舊約全書》的63節中,共出現了68次。
創31:39被野獸撕裂的我從未給你帶回,我自己賠了損失;不論是白天偷去的,或是黑夜偷去的,你都向我索取。
出21:19他以後若能起床,能扶杖出外,打他的人,可免處分,但應賠他失業的損失,把他完全醫好。
出21:23若有損害,就應以命命,
出21:34井主應賠,應給牛主銀錢,死的牲畜歸自己。
出21:36但若查明這隻牛從前牴死過牛,牛主又不加以防範,牛主應該賠,以牛還牛,死牛歸自己。
出21:37假使有人偷了牛或羊,無論是宰了或是賣了,應用五頭牛賠一頭牛,四隻羊賠一隻羊。
出22:2若太陽已出來,打的人就有流血的罪。竊賊必須還。他若一無所有,應賣身還他所偷之物。
出22:3所偷之物無論是牛或驢或羊,若在他手中被尋獲時還活着,應加倍還。
出22:4假使有人在田地和葡萄園放牲口,讓牲口到別人的田地去吃,應拿自己田地或園中最好的出產賠
出22:5假使放火燒荊棘而燒了別人的麥捆或莊稼或田地,點火的人應賠
出22:6假使有人將銀錢或物品交人保存,而銀錢或物品從這人家中被偷去,若賊人被尋獲,應加倍賠
出22:8關於任何爭訟案件,不拘是對牛、驢、羊、衣服,或任何遺失之物,若一個說:這是我的。兩人的案件應呈到天主前;天主宣佈誰有罪,誰就應加倍賠
出22:10應在上主前起誓定斷兩人的案件,證明看守者沒有動手害原主之物;原主若接受起的誓,看守者就不必賠
出22:11若是由他手中偷去,他應賠原主;
出22:12若被野獸撕裂了,他應帶回作證明,為撕裂之物就不必賠
出22:13假使有人借用人的牲口,牲口若斷了腿或死亡,而原主不在場,就應賠
出22:14若原主在場,就不必賠;若是僱來的,已有僱金作賠
肋5:16為賠他對聖物所犯的過失,還應另加五分之一,交給司祭。司祭應用贖過祭的公綿羊為他行贖罪禮,他方可獲得罪赦。
肋5:24或以虛誓所佔奪的任何物件,應全部還;此外還應另加五分之一。他那一天認錯,那一天應歸還物主。
肋22:14如果一人因不慎而吃了聖物,應還所吃的聖物,還應另加五分之一,交與司祭。
肋22:16而使他們因吃自己獻的聖物,負起賠的罪債;因為我是使他們成聖的上主。」
肋24:18凡打死牲畜的,應該賠:以命還命。
肋24:21凡打死牲畜的,應該賠;凡打死人的,應處死刑。
戶5:7他該承認自己所作的不義,除賠全部損失外,還應另加五分之一給他所害的人。
戶5:8若此人沒有近親可向他賠,這賠就歸上主,屬於司祭。此外尚應獻一贖罪的公綿羊,為自己贖罪。
申19:21你不可發慈悲,要以命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
撒下12:6並且,因為他這樣行事,捨不得自己的牛羊,他應七倍還。」
撒下14:7全族的人都起來反對你的婢女說:將那打死自己兄弟的交出來,讓我們殺了他,抵他所殺的兄弟的命,即使是後嗣,我們也要消滅。這樣,他們連我所剩下的一星之火,也要熄滅,不讓我的丈夫在世上留名,或者留後。」
列上20:39君王從那裏經過時,他便對君王呼喊說:「你的僕人出來交戰,忽有一個人轉來,給我帶來一個人說:你要看守這個人,倘若失蹤了,定要你替他命,或賠一『塔冷通』銀子。
列上20:42先知對君王說:「上主這樣說:你既然親手放走了我所要消滅的人,所以你要替他命,你的人民必要抵他的人民。」
多14:10孩子!你看看納達布怎樣對待了教養他的阿希加:阿希加不是被他活活地逼入地下嗎?但是天主,當面補了他所受的凌辱,阿希加出來重見天日,納達布卻進入了永遠的黑暗中,原來他想謀殺阿希加。阿希加因為施捨哀矜,所以能脫離納達布為他預備的死亡圈套;而納達布自己卻陷入了死亡的羅網,喪失了性命。
加下7:23世界的創造者,既然形成了人的初生,賜予萬物以起源,也必仁慈還你們的靈魂和生命,因為你們現在為愛護他的法律捨生致命。
加下8:36曾負責以販賣耶路撒冷俘虜的價錢還羅馬人的稅款的人,如今反倒聲明猶太人確實有一位保護者,若是猶太人遵從他立的法律,他們絕對不會受任何傷害。
加下9:16要用最珍貴的禮物點綴他先前劫掠的聖殿,加倍還一切聖器,以自己的收入支付祭獻的費用;
約20:10他的兒子要賠窮人的損害,他要親手把財物交還。
詠34:22邪惡為惡人招來死亡,憎恨義人者應該補
詠37:21惡人借貸總不還,義人卻常好施樂善。
詠56:13天主,我必遵守向你所許的願,我必要向你還頌謝的祭獻。
詠61:9因此,我要常常歌讚你的名號,為能使我日日還我的誓約。
詠66:13我帶着全燔祭進入你的聖殿,我要向你還我的各種誓願:
詠69:5無故憎恨我的人,比我的頭髮更繁,無理敵對我的人,比我的骨頭更堅;我沒有搶奪過的,我反而應該還。
箴6:31但若被擒獲了,他仍須七倍還,交出家中所有的財物。
箴6:35任何的賠,他都不理睬;即使你多送禮品,他也不肯罷休。
箴7:14「我原許過願,要獻和平祭,今日纔得還我許的願。
箴13:4懶人雖常盼望,卻一無所得;勤勞的人,卻常如願以
箴22:27免得你沒有什麼還時,連你的床榻也被人奪走。
訓5:3你一向天主許願,就不可拖延還,因為他不喜歡人怠慢;你許了願,就應速還;
德29:7假使他能還,仍和人為難,而謹還一半,還認為這為債主,是拾來的錢;
依40:2你們應向耶路撒冷說寬心的話,並向她宣告:她的苦役已滿期,她的罪債已清,因為她為了自己的一切罪過,已由上主手中承受了雙倍的懲罰。
依55:10譬如雨和雪從天降下,不再返回原處,只有灌溉田地,使之生長萌芽,還播種者種子,供給吃飯者食糧;
耶17:3你的財產和所有的寶藏,我必使人掠奪,以抵你在全境內犯過的一切罪惡。
哀4:22熙雍女郎!你的罪債已經還,上主不再使你流徙;厄東女郎!他必要懲罰你的過犯,揭露你的罪惡。
則33:15扺押,歸還劫物,遵行生命的誡命,再不作惡,他必生存,不致死亡。
達4:24為此,大王!望你接納我的勸告:厲行正義,補贖罪過,憐貧濟困,以抵不義;如此你的福樂或許可得延長。」
岳2:25我必要補你們,我對你們所派來的大軍:飛蝗、螽斯、蚱蜢和蝻子,連年所吃掉的收成。
納2:10至於我,我要在頌謝的歌聲中,向你獻祭,還我許的誓願。救恩屬於上主!」
鴻2:1看,那傳報福音,宣佈和平者的腳已站在山上!猶大,舉行你的慶節,還你的誓願罷!因為那惡者不會再由你中間經過,他已全然消滅。
匝9:12懷着希望的俘虜,必要回到你這裏。熙雍女子!我必雙倍還你在充軍之日所遭受的一切,
瑪5:33你們又一向聽過對古人說:『不可發虛誓!要向上主還你的誓願!』
路6:34你們若借給那些有希望還的,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?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,為能如數收回。
路7:42因為他們都無力還,債主就開恩,赦免了他們二人。那麼,他們中誰更愛他呢?」
路19:8匝凱站起來對主說:「主,你看,我把我財物的一半施捨窮人;我如果欺騙過誰,我就以四倍賠。」
費19我保祿親手簽字:「我必要還。」至於你,你所欠於我的,竟是你本身;這我就不必對你說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