肋25:10 | 祝聖第五十年,向全國居民宣布自由;為你們是一喜年,人各歸其祖業,人各返其家庭。 |
肋25:11 | 第五十年為你們是一喜年,不可播種;自然生出的,不可收穫;葡萄樹未加修剪而結的葡萄,不可採摘, |
肋25:12 | 因為這是喜年,為你們應是聖年;你們只可吃田地自然生的。 |
肋25:13 | 在這喜年內,人各歸其祖業。 |
肋25:15 | 你應照上次喜年後的年數由你同胞購買,他應照收穫的年數賣給你。 |
肋25:28 | 如果他無法獲得足夠的贖價,他所賣的,應存於買主之手直到喜年;到了喜年,地應退還,賣主收回自己的家產。 |
肋25:30 | 如果滿了一年,他沒有贖回,在城牆內的房屋應歸買主與其後代,再無收回權;即使到了喜年,亦不應退還。 |
肋25:31 | 但房屋在沒有圍牆的村莊內,應算是田產,有贖回的權利;到了喜年應該退還。 |
肋25:33 | 如一肋未人在他得為產業的城市出賣的房屋,沒有贖回,在喜年仍可收回,因為肋未城中的房屋,是他們在以色列子民中所得的不動產。 |
肋25:40 | 他在你身旁,應像傭工或外僑,給你工作直到喜年。 |
肋25:50 | 他應同購買自己的人,計算從賣身給他以後到喜年的年數;贖價應依照年數的多少,並按傭工每日的工價決定; |
肋25:52 | 如直到喜年剩下的年數不多,應這樣計算:依照年數的比例交付贖價。 |
肋25:54 | 如果那人不能這樣贖身,到了喜年,他可與兒女自由離去。 |
肋27:17 | 若人由喜年起,獻了自己的田地,這個估價就是定價; |
肋27:18 | 但如果在喜年以後獻自己的田地,司祭應按至喜年尚餘的年數給他估價,把估價減低。 |
肋27:21 | 一到喜年,田地應退還時,應獻於上主,當作禁田,歸於司祭,成為他的產業。 |
肋27:23 | 司祭就應估定這田地直到喜年所有的價值,那人應在當天支付你估定的價錢,這是歸上主的聖物。 |
肋27:24 | 一到喜年,這田地應退還給賣田的人,歸於這塊田地的原有人。 |
戶36:4 | 甚至一到以色列子民的喜年,她們的產業仍就加在所嫁的那一支派的產業內,我們祖先支派的產業就少了她們那一份。」 |
依61:2 | 宣佈上主恩慈的喜年,揭示我們天主報仇的日期,安慰一切憂苦的人,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