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29:26 | 拉班回答說:「我們這地方沒有先嫁幼女,而後嫁長女的風俗。 |
創34:8 | 哈摩爾與他們商議說:「我兒舍根的心迷戀你們的女兒,請你們將她嫁給他為妻。 |
創34:9 | 你們可與我們互通婚姻:將你們的女兒嫁給我們,你們也可娶我們的女兒; |
創34:14 | 說:「將我們的妹妹嫁給一個沒有受割損的人,為我們實是一大恥辱,我們不能這樣作。 |
創34:16 | 以後我們可將我們的女兒嫁給你們,我們也可娶你們的女兒;我們與你們住在一起,成為一個民族。 |
創34:21 | 「這些人對我們很和善,讓他們住在本地內,在這裏活動;本地原很廣闊,足夠容納他們。我們可娶他們的女兒為妻,也可將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。 |
創38:26 | 猶大仔細一看,就說:「她比我更有理,因為我尚沒有將她嫁給我的兒子舍拉。」他從此以後,再沒有認識她。 |
出22:16 | 若她的父親堅決不肯將女兒嫁給他,他應付出和給處女作聘禮一樣多的銀錢。 |
肋21:3 | 未出嫁而仍為處女的姊妹,為她的屍體,司祭可陷於不潔; |
肋22:12 | 司祭的女兒,如嫁給族外人為妻,不准吃作獻儀的聖物; |
戶30:7 | 如果她有願在身,或口中冒然發了戒絕某事的誓,而她已出嫁, |
戶36:3 | 現在,如果她們嫁給了以色列子民另一支派的人,她們的產業就脫離了我們祖先的產業,而加在所嫁給的那一支派的產業上:這樣,我們抽籤分得的產業就減少了。 |
戶36:4 | 甚至一到以色列子民的喜年,她們的產業仍就加在所嫁的那一支派的產業內,我們祖先支派的產業就少了她們那一份。」 |
戶36:6 | 上主對於責羅斐哈得的女兒們這樣吩咐說:她們可任意嫁給自己所喜愛的人,但只應嫁給屬於自己祖先支派的人。 |
戶36:8 | 以色列子民支派中,凡繼承產業的女子,應嫁給她祖先支派的人為妻,好使每個以色列子民能固守祖先的產業。 |
戶36:11 | 責羅斐哈得的女兒:瑪赫拉、提爾匝、曷革拉、米耳加和諾阿,都嫁給了自己叔伯的兒子們, |
戶36:12 | 即嫁給了若瑟的兒子默納協子孫家族的人:如此她們的產業仍保留在她們祖先家族的支派內。 |
申7:3 | 不可與他們通婚,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; |
申22:16 | 少女的父親應對長老說:「我將我的女兒嫁給這人為妻,他卻憎惡她, |
申24:2 | 而這女子走出了他的家,又去嫁給了另一人為妻, |
申25:5 | 如果兄弟住在一起,其中一個沒有留下兒子就死了;死者的妻子不可出嫁外人,丈夫的兄弟應走近她,以她為妻,對她履行兄弟的義務。 |
民1:12 | 那時加肋布說:「誰能攻打克黎雅特色費爾,將城拿下,我就將我的女兒阿革撒嫁給他為妻。」 |
民1:13 | 加肋布的弟弟刻納次的兒子敖特尼耳奪取了那城,加肋布遂把自己的女兒阿革撒嫁給他為妻。 |
民3:6 | 竟然娶了他們的女子為妻,也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,事奉了他們的神。 |
民12:9 | 他有三十個兒子,三十個女兒;女兒們都嫁到外鄉;為自己的三十個兒子,從外鄉娶了三十房媳婦。他作以色列民長七年。 |
民15:2 | 且說:「我以為你一定厭惡了她,所以我將她嫁給你的一個同伴;她的妹妹不是比她更美嗎?你可娶而代之。」 |
民15:6 | 培肋舍特人問說:「是誰作了這事?」有人說:「是提默納人的女婿三松,因為他的岳父把他的妻子嫁給了他的一個同伴。」培肋舍特人就上去,放火燒了那女子和她的父家。 |
民21:1 | 以色列人曾在米茲帕起誓說:「我們中誰也不可把自己的女兒嫁給本雅明人為妻。」 |
盧1:12 | 我的女兒啊,你們回去罷!你們走罷!我已老了,不能再嫁人了;如說我尚有希望,今夜能嫁人,也懷妊生子, |
盧1:13 | 你們又豈能等待他們長大,持身不嫁人?我的女兒啊!不要這樣,有了你們我反而更苦,因為上主已伸出手來與我作對。」 |
撒上17:25 | 那時,有個以色列人宣佈說:「你們看見了上來的這人嗎?這人上來是辱罵以色列。若有人把他殺死,君王要賜給他很多的財富,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為妻,並使他的父家在以色列內豁免繳稅。」 |
撒上18:17 | 撒烏耳對達味說:「看,我要把我的長女默辣布嫁給你為妻,只要你為我勇敢服務,為上主作戰。」──撒烏耳心中想:我不親手害他,讓培肋舍特人加害他。 |
撒上18:19 | 但是,撒烏耳的女兒默辣布正要嫁給達味為妻的時候,卻嫁給了默曷拉人阿德黎耳為妻。 |
撒上18:21 | 心想:「我把她嫁給達味,叫她成為他的羅網,藉培肋舍特人害他。」所以撒烏耳再次對達味說:「今天你要作我的女婿了!」 |
撒上18:27 | 達味就和他的人起身去殺死了一百培肋舍特人,將他們的包皮帶回,足數交給君王,為作君王的女婿;撒烏耳就將女兒米加耳嫁給他為妻。 |
撒上25:44 | 那時,撒烏耳已把他的女兒,達味的妻子米加耳,嫁給了加林人拉依士的兒子帕耳提。 |
撒下13:18 | 她那時穿着彩色長衣,因為君王的女兒,在未出嫁以前,昔日都是如此裝束。他的僕人將她趕出去,隨後鎖上了門。 |
列上11:19 | 哈達得在法郎眼前很是得寵,因此將自己的妻子塔培乃斯王后的妹妹,嫁給他為妻。 |
列下14:9 | 以色列王耶曷阿士派人去對猶大王阿瑪責雅說:「黎巴嫩的荊棘派使者對黎巴嫩的香柏說:將你的女兒嫁給我的兒子為妻!然而有一隻黎巴嫩的野獸經過,將這棵荊棘踐踏了。 |
編上2:35 | 舍商將女兒嫁給僕人雅爾哈為妻,給他生了阿泰。 |
編下25:18 | 以色列王耶曷阿士派人回答猶大王阿瑪責雅說:「黎巴嫩的荊棘派使者去見黎巴嫩的香柏說:將你的女兒嫁給我的兒子為妻!後來有一隻黎巴嫩的野獸經過,將這棵荊棘踏壞了。 |
厄上9:12 | 所以你們絕不可將你們的女兒,嫁給他們的兒子;也不可給你們的兒子,娶他們的女兒為妻,也永不可與他們共謀平安和福利:這樣你們纔會強盛,纔能吃那地方的出產,將這地留給你們的子孫,作為永遠基業。』 |
厄下10:31 | 決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外方人民,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。 |
厄下13:25 | 我遂責斥咒罵這樣的男人,其中一些我還打了他們,扯了他們的頭髮,叫他們指着天主起誓,向他們說:「你們不可再把你們的女兒,嫁給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再為你們的兒子並為你們自己,娶他們的女兒。 |
多3:8 | 因為她已嫁過七個丈夫,而惡魔阿斯摩太在他們按禮俗與她合房以前,就一一殺死了。使女對她說:「是你殺了你的丈夫,你已嫁過七個丈夫,但是你連他們中的一個姓氏都沒有得到。 |
多3:15 | 我在流徙之地,從沒有玷污過我的名和我父親的名。我是我父親的獨生女,他沒有別的兒子來繼承,他也沒有近支的兄弟或近親,可以讓我嫁給他為妻。我的七個丈夫業已死去,我為什麼還活着呢?假使你不願叫我死去,那麼,上主!請你垂顧可憐我,使我再不聽見辱罵罷!」 |
多3:17 | 所以天主打發辣法耳來醫治他們二人:給托彼特除去了他眼中的白膜,使他再親眼見到天主的光芒;將辣古耳的女兒撒辣嫁給托彼特的兒子多俾亞為妻,把惡魔阿斯摩太從她身上趕出去,因為多俾亞比那一切願意娶她的人,更有權利佔有她。那時,托彼特正從庭院回到屋裏,而辣古耳的女兒撒辣也正從樓台上下來。 |
多6:14 | 那時,多俾亞回答辣法耳說:「阿匝黎雅兄!我聽說她已經嫁過七個丈夫,但是,夜間他們都一一死在洞房裏;當他們正接近她時,便死去了。我還聽見人說:是惡魔殺死了他們。 |
多7:10 | 辣古耳聽了這話,便對少年人說:「今晚你吃喝快樂罷!親家,因為除你以外,沒有別人有權利娶我的女兒撒辣;同樣,除你以外,我也沒有權利把她嫁給別人,因為你是我的至親。但是,孩子,我必須把真情告訴你: |
多7:11 | 我已把她嫁過我們同胞中七個人,但是,他們都在當夜正接近她時死去了。但是,孩子,現今你吃喝罷!上主必要在你們中行事。」 |
多7:12 | 多俾亞說:「若你不決定我的事,我在這裏也不吃,也不喝。」辣古耳對他說:「好!我決定按照梅瑟書上所規定的,把她嫁與你;她嫁與你也是上天命定的,所以你娶你的妹妹罷!從今以後,你是他的哥哥,她是你的妹妹。從今天起,她永遠歸於你。孩子!盼望天上的大主今夜賜與你們幸福,在你們身上施行仁慈與平安!」 |
多7:14 | 於是又叫撒辣的母親拿出書卷來,寫了婚書,並寫下他們怎麼按照梅瑟法律的規定,把她嫁給他為妻,並蓋了印。此後,他們便開始吃喝。 |
加上10:54 | 現在,讓我們彼此結好,請將女兒嫁給我為妻,我做你的女婿,且將相稱於你的禮物,送給你和她。」 |
加上11:9 | 於是派遣使者見德默特琉王說:「請你來,我們彼此結為同盟,我要將嫁與亞歷山大的女兒給你為妻,你在你的祖國將要為王。 |
加上11:10 | 我後悔把我的女兒嫁給了他,因為他竟然謀害我。」 |
加上11:12 | 於是將自己的女兒搶去,嫁給德默特琉,而與亞歷山大絕交;他們之間的仇恨就此公開了。 |
詠78:63 | 烈火併吞了他們的青年,處女見不到婚嫁的喜宴; |
箴30:23 | 醜女出嫁,婢女當家。 |
德7:27 | 叫你的女兒出嫁,你算是做了一件大事;但應把她嫁給一個明智的人。 |
德36:23 | 一個女子可嫁給任何男子,但有的女子卻比其他女子更好。 |
德42:10 | 怕她失去童貞,而在父親家中懷孕;出嫁之後,又怕她不忠於丈夫,或同居之後,而不能懷孕。 |
依62:4 | 你不再稱為「被遺棄的,」你的地域也不再稱為「荒涼的;」因為你要稱為「我可愛的,」你的地域要稱為「已婚的,」因為上主喜愛你,你的地域將要婚嫁。 |
耶3:1 | 試問:若男人離棄了自己的妻子,她離開他而另嫁了別人,前夫豈能再回到她那裏去?像這樣的女人,豈不是已全被玷污了嗎?你已與許多愛人行淫,你還想回到我這裏來嗎?──上主的斷語── |
則44:25 | 他們不可走近死人,免得沾染不潔;但為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和未嫁的姊妹,可自染不潔。 |
達11:6 | 幾年以後,他們要締結同盟,南方君王的公主要嫁給北方的君王,以求修好;但是她得不到勢力,她和她所生的也不能久存;她和她的侍從,她的兒子以及輔助她的都要被殺害。到那時, |
達11:17 | 他企圖征服整個南國,遂與南方君王立約通婚,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,好傾覆他的國,但是他的企圖沒有成功,也沒有見效。 |
瑪22:30 | 因為復活的時候,也不娶也不嫁,好像在天上的天使一樣。 |
瑪24:38 | 因為就如在洪水前的時日,人照常吃喝婚嫁,直到諾厄進入方舟的那一天, |
谷10:12 | 若妻子離棄自己的丈夫而另嫁,也是犯姦淫。」 |
谷12:25 | 因為人從死者中復活後,也不娶,也不嫁,就像天上的天使一樣。 |
路17:27 | 那時,人們吃喝婚嫁,直到諾厄進入方舟的那天,洪水來了,消滅了所有的人。 |
路20:34 | 耶穌對他們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也嫁; |
路20:35 | 但那堪得來世,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他們也不娶,也不嫁; |
格前7:9 | 但若他們節制不住,就讓他們婚嫁,因為與其慾火中燒,倒不如結婚為妙。 |
格前7:11 | 若是離開了,就應該持身不嫁,或是仍與丈夫和好;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 |
格前7:28 | 但是你若娶妻,你並沒有犯罪;童女若出嫁,也沒有犯罪;不過這等人要遭受肉身上的痛苦,我卻願意你們免受這些痛苦。 |
格前7:34 | 沒有丈夫的婦女和童女,所掛慮的是主的事,一心使身心聖潔;至於已出嫁的,所掛慮的是世俗的事,想怎樣悅樂丈夫。 |
格前7:38 | 所以,誰若叫自己的童女出嫁,作得好;誰若不叫她出嫁,作得更好。 |
格前7:39 | 丈夫活着的時候,妻子是被束縛的;但如果丈夫死了,她便自由了,可以隨意嫁人,只要是在主內的人。 |
弟前4:3 | 他們禁止嫁娶,戒絕一些食物;這些食物本是天主所造,叫那信仰而認識真理的人,以感恩的心所享用的; |
弟前5:11 | 至於年輕的寡婦,你要拒絕錄用,因為當她們情慾衝動違背基督的時候,便想再嫁; |
弟前5:14 | 所以我要年輕的寡婦再嫁,生養兒女,治理家務,不給敵人以誹謗的任何藉口,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