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思高聖經》搜尋器

2021年復活節八日慶期星期一



《思高聖經》所用的單字
「頒」在《新舊約全書》的47節中,共出現了48次。
戶36:13這是上主在耶里哥對面,約但河邊,摩阿布曠野內,藉梅瑟向以色列子民所布的誡命和規則。
申4:8又有那個大民族,有這樣公正的法令和規律,如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,所佈的這一切法律呢?
申11:32你們應謹慎遵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所佈的一切法令和規則。
申21:5肋未的子孫司祭們應上前來,因為上主你的天主揀選了他們為事奉自己,因上主之名賜祝福,所以一切爭論毆打的事,都應憑他們的裁判來決斷。
列上9:6但是,如果你們或你們的子孫遠離我,不遵守我給你們賜的誡命和律例,而去服侍敬拜別的神,
列下18:6他依靠上主,緊隨不離,謹守上主給梅瑟的誡命。
編下7:19但是,如果你們遠離我,離棄我在你們前所佈的法律和誡命,而去服待敬拜別的神,
編下34:14人們將獻於上主殿宇的銀錢拿出來的時候,大司祭希耳克雅發見了上主藉梅瑟所布的法律書。
編下36:22波斯王居魯士元年,為應驗上主藉耶肋米亞的口所說的話,上主感動了波斯王居魯士的心,叫他出一道號令,向全國發上諭說:
厄上1:1波斯王居魯士元年,為應驗上主藉耶肋米亞的口所說的話,上主感動了波斯王居魯士的心,叫他出一道號令,並向全國發上諭說:
厄上5:13然而,在巴比倫王居魯士元年,居魯士王發諭旨,令重建這座天主的殿宇。
厄上5:17現今,大王若以為好,就派人檢查大王在巴比倫的寶庫,看看是否居魯士王,曾對重建耶路撒冷的天主殿宇,發過諭令,並祈大王對此事給我們下聖旨。」
厄上6:3居魯士王元年,居魯士王曾為耶路撒冷天主的殿宇,發上諭:殿宇應予重建,為在那裏舉行祭獻,奉獻火祭;殿應高六十肘,寬六十肘,
厄上6:8此外,我且下此旨,諭令你們為協助猶太人的長老,修建天主的殿應行的事:由河西收入王庫的賦稅,給那些人撥出充分的經費,不得有誤!
厄上6:11我今下此令:凡有敢刪改此令者,應把他屋內的樑木拆出,竪起來,把他懸在上邊;令他的房屋從此成為糞堆。
厄上6:12凡有敢伸手刪改此令,對耶路撒冷的天主殿宇,敢於破壞的王侯和人民,願那使己名住在那裏的天主,將他毀滅!我達理阿布此令,應悉依照遵行!」
厄上6:13於是河西州長塔特乃、舍達波則乃和他們的同僚,全照達理阿王所布的,一一遵行。
厄上7:11阿塔薛西斯王,給精通上主給以色列人的誡命和法律的司祭兼經師厄斯德拉的詔書,副本如下:
厄上7:13我現今布此令:凡在我國土內的以色列人民,以及司祭和肋未人,有願赴耶路撒冷的,可與你同去;
厄上7:21我阿塔薛西斯王,向河西的司庫官布此令:凡厄斯德拉司祭兼上天大主的法律經師,向你所要求的,都應立即一一照辦:
厄下9:14你令他們知道,你神聖的安息日,藉着你的僕人梅瑟,向他們佈了規矩、誡命和法律。
厄下10:30都支持他們為首領的同胞,起咒宣誓,必按天主的法律去行,就是遵行天主的僕人梅瑟所佈的法律,並遵守履行上主我們的天主的一切命令、規矩和制度;
艾2:18於是,王給眾文武官員擺設盛宴,一連七天,號為艾斯德爾宴,又給全國各省賜大赦,並按照君王的法度敕贈御品。
艾3:12即在正月十三日召集了眾御史,根據哈曼的旨意,用各省習用的文字,和各民族的方言,擬定了一道文書,發給各省御史大臣,各省省長,各民族族長;文書用薛西斯王的名義措辭,並蓋上君王的指璽;
艾8:5說:「如果大王喜歡,如果我得陛下寵幸,如果大王認為合理且喜愛我,就請寫一道諭令,把大王為消滅全國各省的猶太人所下的文書,即阿加格人哈默大達的兒子哈曼的陰謀廢除。
艾9:20摩爾德開於是將這些事記錄下來,並向薛西斯王各省遠近的猶太人發文書,
加下6:8且因仆托肋買城內居民的唆使,王又向附近受到希臘文化影響的城邑,發一道命令,令人以同樣的方式對待猶太人,迫使他們分食祭品。
加下11:27王給猶太民族所的詔書如下:「安提約古王祝猶太參議院與其他的人民安好!
詠42:9但願上主在白晝賜他的恩愛慈惠,我夜間向賜我生命的天主歌頌讚美!
詠78:5他曾在雅各伯佈了誡命,也曾在以色列立定了法令;凡他吩咐我們祖先的事情,都要一一告知自己的子孫,
詠119:4發了你的命令,叫他們嚴格去遵行。
詠148:6他確定的位置,留至永恒,他佈的規律,永不變更。
智11:7為懲罰埃及人發殺害嬰兒的命令,常流的江河,混入了鮮血污泥,
德24:33這約書含有梅瑟布給我們的法律,就是給雅各伯的會眾作產業,給以色列作應許,而蘊藏正義誡命的法律。
德45:21賞他有發自己的誡命,和審核法規的權柄;將天主的證言教給雅各伯,藉法律光照以色列。
耶26:4你應對他們說:上主這樣說:假使你們不聽從我,不遵行我給你們當面佈的法律,
耶44:10他們直到今日尚不後悔,也不畏懼,更不履行我給你們和你們的祖先布的法律和誡命。
巴1:18且背叛了他,沒有聽從上主我們天主的聲音,沒有隨從上主給我們賜的法令。
巴2:10只是我們沒有聽從他的聲音,沒有按照上主給我們賜的法令行事。
則20:11給他們佈了我的誡命,給他們啟示了我的法律:凡遵守那些法律的,便可賴以生存。
達3:96為此我今發詔書,無論那一個民族,那一邦國,那一個異語人民,凡對沙得辣客、默沙客和阿貝得乃哥的上主敢出言不恭的,必被萬剮凌遲,他們的住宅必成為廢墟,因為沒有其他的神能像他這樣施行拯救。」
達6:27在今發詔書,諭令我所統轄的全國人民,都應在達尼爾的天主前起敬起畏,因為他是生活永在的天主,他的國永不滅亡,他的王權永遠常存。
達9:25你應該知道,也應該明白:自從發重建耶路撒冷的命令,直到受傅的君王,共是七個星期;再經六十二個星期,城邑的廣場和溝渠,要重新建起來,且是在困難之時;
蓋2:9這座後起的殿宇的光榮,比以前那座所享有的還要大──萬軍的上主說;在此地我要賜和平──萬軍上主的斷語。」
若7:19梅瑟不是曾給你們佈了法律嗎?但你們中卻沒有一人遵行法律;你們為什麼圖謀殺害我?」
若7:22梅瑟曾給你們定了割損禮──其實並不是由梅瑟,而是由祖先開始的,因此,你們也在安息日給人行割損禮。
若11:57司祭長和法利塞人早已發命令:如果有人知道他在那裏,就該通知他們,好去捉拿他。